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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最重礼法,怎会衍生出“父妻子继,兄死弟娶”的收继婚制度

2023-12-17 00:28 来源:涩陋网 点击:

古代人最重礼法,怎会衍生出“父妻子继,兄死弟娶”的收继婚制度

古代在匈奴的婚姻制度中有一种特殊的婚姻形态被称作收继婚。文献《汉书·传·匈奴传上》中记载的原话是:“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与后人所说的“父妻子继,兄死弟娶”意思相近。

历史上,美洲的印第安人族群与其他种族中也曾经流行过这种“兄死弟娶”的婚俗。在中国古代,收继婚的相关例子更是举不胜举,如呼韩邪单于死后,妻子王昭君便“从胡俗”嫁给了丈夫的长子雕陶莫皋(即复株累若鞮单于),这是典型的“父妻子娶”。

还有一位唐朝的固安公主,她原本是唐玄宗的外甥女,朝廷命令她远嫁给奚族首领李大酺,李大酺战死后,其弟李鲁苏任首领并按照“兄死弟娶”的习俗娶了固安公主。

而除了上述两种常见的现象以外,还有叔叔死后,侄子娶婶母的情况,并且在古代的不同时期与族群之间,收继婚的发展与具体内容又有所区别。

古代主流社会中收继婚的发展

收继婚又被称作转房,指的是有势力的男方在父亲或是兄弟死后,按照习俗收继后母、寡嫂的一种婚俗现象,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是一种历史残余。

进入奴隶制社会后,收继婚便更为普遍了。尧舜禹时期并未对收继婚现象做过多的约束,然而到了西周时期,礼乐制度逐渐建立起来,人们拥有了一套新的“道德规范”,正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的主流思想。

秦统一六国之后,正式建立了皇帝至上的中央集权制,在思想方面,礼制与宗法的影响与约束便发挥了作用,在中原统治者的主流意识当中,收继婚制度违背了伦理。

因此,在秦汉以后,中原地区的收继婚现象逐渐受到限制甚至是禁止。虽然汉朝时期的和亲公主远嫁后需要入乡随俗,但是在民间,父妻子继的行为“逆天当诛”。

隋唐时期中外交流频繁,受到胡风与民族融合的影响,中原社会对于少数民族中保留的收继婚习俗采取较为开放的态度。即使在统治者内部,类似的事例也有不少。

最为人们所熟知的有关收继婚的事例便是唐代女皇武则天,她原本是唐太宗后宫里的才人,太宗去世,其子唐高宗李治即位后就将武则天召进宫封了皇后。

到了宋代,理学不断发展,伦理对人们的约束力较以往朝代更强。在与婚俗相关的问题上,收继婚被严格禁止,并且受到社会舆论的监督。在统治者当中亦不为律法所容,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寡嫂,将会受到惩罚。

随后的元明清三代的律法中,对于收继婚的惩罚力度更为严苛。元朝的刑法中曾记载:若是有人娶了自己兄弟的妻子,处以一百七十杖的惩罚,妇女则被杖九十七,即使是两人的证婚人与媒人,也要受皮肉之苦。

但是这种现象并未停止发生,清初也不乏这样的实例:清初顺治帝宠爱的董鄂妃,原本便是顺治的弟弟襄亲王的妻子,这属于兄长娶了自己的弟媳。

上面所述的是在中原主流文化中收继婚的发展,虽然秦汉以后历代统治者都对其进行限制,却从未完全杜绝,即使到了近代,在甘肃、四川等地还有残留。

为何会衍生出收继婚

收继婚的出现与历史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些人认为这种婚姻形态受到母系社会时期群婚制与对偶婚的影响,进入父系社会以后,妇女的地位伴随其经济地位的削弱而逐渐降低。

在例如匈奴、羌族等少数民族的婚俗中,收继婚普遍存在,“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嫂)”,但有时这并非简单地嫁娶,在统治者内部,婚姻与继承权有一定的关联。

儿子在父亲死后继承首领之位,不仅继承了父辈的财产,还继承了首领的身份,“父妻子娶”可以说是属于这种继承的一部分,将婚姻与政治经济利益挂钩,男子可以通过收继婚占有妻子的人身及劳力。

那么,为何在诸多以游牧为生的边疆少数民族群体中,收继婚现象会更为广泛地存在呢?实际上,相较于以农为本的中原地区,边疆地区的氏族部落总是在不断迁徙。

书中关于匈奴的习俗曾记载道:“畜食草饮水,随时转移。故其急则人习骑射,宽则人乐无事。其约束轻,易行也。”可见在少数民族群体中受特定的社会环境的影响,思想上并未受到太多伦理的约束,社会风气较为宽松。

族群在迁徙途中,家庭的财产也需要随之迁移,当家中的主心骨——丈夫死了之后,妇女若没有足够的能力维护家族财产,便会依附于家族财产甚及身份地位,收继婚便随之产生。

但是如仅仅果将其看作是为了争取财富及地位,便会显得片面。匈奴等少数民族将这种婚姻形态保留,也是出于一份家族义务,保证族内血缘的纯洁性,维持内部稳定。

在中原地区,虽然朝廷禁止收继婚,并且受到主流社会舆论的谴责,但是这种婚俗在某些地区还会经常发生。有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如果家中没有多余的金钱另娶,便只好娶寡嫂。

另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受到这些少数民族婚俗流入中原的影响,但是这并非指中原存在的收继婚事例皆是外来文化传入所致。蒙古民族早在建国之初就实行收继婚制度,一直持续到明代。

瓦剌部落曾有位被明王朝封为“忠顺夫人”的女首领,即三娘子。她经历过多次转房:她先嫁给外祖父俺答为妻,又转嫁外祖父长子黄台吉,最后嫁给黄台吉的儿子。

蒙古势力逐渐壮大并向南扩张,边境及北方的汉人在与蒙古等少数民族广泛接触、通婚的过程中,收继婚的风俗逐渐传入汉族人群中,因此,收继婚现象便时有发生。

收继婚在古代普遍并长期的存在,尽管绝大多数中原王朝都限制这种婚俗,认为这是“禽兽行”、“胡俗”,但事实上这种在现代道德中属于陋习的风俗不仅仅存在于少数民族群体中,且它的存在有一定的社会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