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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黑市里买卖银行卡生意暗流涌动,银行卡倒卖为何屡禁不止?

2026-06-14 14:42 来源:涩陋网 点击:

网络黑市里买卖银行卡生意暗流涌动,银行卡倒卖为何屡禁不止?

全文3817字,阅读大约需要7分钟。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蒋凡编辑陈莉校对穆向同

“每张卡一天上万,有盾就最好了。”长期在QQ社交平台上从事银行卡代购业务的卡贩子李武(化名)向记者介绍了卡的价格。

“我们把银行卡集合起来提现吧!”“我们接受企业账户,大额、小额都可以。”“我们接受银行卡,每张5000元。”……

在网上“黑市”里,买卖银行卡的“生意”依然暗流涌动。

近日,贝壳财经在QQ平台搜索发现,存在长期采集各类银行卡信息的情况,这些信息主要出现在一些特定的“频道”,如某职业学校、兼职找工作、厨师、装修、交友等相关频道,甚至还有专门的“采集全国银行卡盾”的频道。

银行卡倒卖屡禁不止。不少卡迷明确需要银行和卡型,价格已从几年前的几百元涨至每张5000多元。交易时,一般用“暗语”“暗号”沟通,初次沟通会反复试探。

这些被倒卖的银行卡,大部分最终都被用作电信诈骗或洗钱的工具。倒卖银行卡不仅会泄露个人信息,还容易因“牟取小利”被定罪。倒卖银行卡的行为可能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协助网络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近年来,已有多名涉案人员因倒卖银行卡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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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转售价格飙升

部分城商行银行卡更有“市场”

“你有什么(卡)?”李武(化名)在添加QQ好友后,一开始就直接问记者。他告诉记者,他的受理卡标准是“每卡每天1万元”,但具体价格各个银行会有所不同。

李武介绍,一些地方城商行的银行卡收费较高,国有银行的银行卡相对便宜,而一些农商行的银行卡被认为“没用”。

与李武不同,另一名卡贩张伟(化名)直接列出了自己想领的银行卡,不仅包括地方城商行,还包括一些农信社、农商行的相关银行信息,如天津银行、长安银行、龙江银行、内蒙古农信社、辽宁农信社等。

另外几位卡商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有盾”的价格更高。据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卡商一般要求持卡人提供银行卡、对应的手机卡、身份证和U盾信息。李武所说的“有盾”是指持卡人的U盾信息。一般有U盾就意味着可以转出的金额更大。

近年来,收藏卡价格不断上涨。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收藏银行卡的价格已从几年前的1000元一张涨至5000元一张,甚至上万元一张。“租卡”也成为一些卡商的主要交易方式,租期则取决于持卡人能“工作”多少天。也有卡商开出“买断价5万元一张”,但这需要银行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流,或者转账限额必须超过一定数额。

博通咨询高级金融行业分析师王鹏博对贝壳财经表示,近年来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加大了监管力度,同时加大了对主动售卖银行卡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现在发卡量减少了,这或许也是目前银行卡价格飙升的重要原因。

贝壳财经记者还发现,卡商还会在社交群里直接交易,有卡商上传视频,将不同银行的银行卡和对应的U盘包装在一起,摆放在桌子上,供客户挑选。评论区充斥着“安全可靠”“Class I”(指一级卡)“稳定”等字眼,有卡商甚至在评论区表示可以“安排全国就近地点”。

▲在QQ平台上搜索“接受银行卡”几个字,可以看到很多相关信息,有的明码标价,有的则通过视频展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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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洗钱”其实是诈骗

部分网络平台会过滤银行卡“买卖”信息

一张卡的购买价格过万元,它的用途是什么?

李武告诉贝壳金融,自己买卡主要是为了“逃税、刷银行账”。有业内人士也直言,真正的企业主不会直接出来“收卡”,收卡的主要是“中介”,其目的是服务于企业“刷银行账”等。

银行卡专家董正告诉贝壳财经,所谓“刷银行卡”大多被当做诈骗、洗钱的渠道,比如电信诈骗、赌博洗钱的资金,都需要通过大量银行卡账户“洗白”。相比于大银行,中小银行普遍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因此相对更“抢手”。

王鹏博认为,李武所谓的“避税、刷流量”行为并不合理,无论何种避税手段,都需要一定的场景或条件,且动辄几万元的成本较高,因此称其用于避税或刷流量,显然不合理。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不断加大力度,防范类似案件发生。例如,2020年10月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剪卡行动”,打击新型电信网络犯罪,依法清理整顿假冒银行卡、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相关互联网账户。在监管打压之下,卡商业务也受到重创。不少卡商称,目前生意不好,银行卡不断被冻结。

此外,部分网络平台已将买卖银行卡相关信息进行过滤。贝壳财经记者发现,在多个社交平台上搜索“领取银行卡”,部分网络平台显示无相关信息或弹出买卖银行卡风险的帖子;部分网络平台还弹出“绿网计划”相关手机页面,内容为防骗知识宣传。

▲部分卡商以视频、文字等方式展示需要采集的企业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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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银行卡或者涉及洗钱、教唆、诈骗等。

一名大学生因申请信用卡并将其卖给罪犯而被判刑

“收益越高,持卡人可能面临的风险也越高。”王鹏博告诉贝壳财经记者,目前买卖银行卡的成本不断上升,购卡人必然要通过大规模洗钱的方式把成本“赚”回来。因此,每张卡可能面临的洗钱金额都会更大,这意味着持卡人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2020年以来,多地对贩卖银行卡的持卡人进行了量刑。如江苏检察院网站公布的案件显示,谢某、刘某、孙某、邓某、姜某等人为牟取蝇头小利,将银行卡贩卖给他人用于犯罪,最终被判刑。2021年7月6日,经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谢某、孙某等5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6月,隆回公安局公布案情显示,大学生张某持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了4张银行卡,并以每张500元的价格卖给犯罪分子,共获利2000元。某日,张某突然被警方刑事拘留,原因是犯罪分子利用张文的银行卡实施电信诈骗。最终,法院以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张文有期徒刑一年。

陕西孚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震告诉贝壳金融,倒卖银行卡可能涉及洗钱、隐匿、隐匿犯罪所得、帮助教唆、诈骗等多种罪名,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帮助教唆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罪的定罪条件为:“明知”、“帮助行为”和“情节严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能供发卡银行核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等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出售电信网络诈骗银行卡的“情节严重”,包括出售的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情形。行为人在出租、出售信用卡时,如果符合本罪的“明知”条件,则构成本罪情节严重。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信用学会金融信用专业委员会联席主任卜祥瑞表示,倒卖银行卡还可能构成“妨碍信用卡管理罪”。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全部或者部分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现金存取等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借记卡具备消费支付、转账结算、现金存取等功能,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

检察院人士曾撰文称,购买他人自愿出售的信用卡,构成“非法持有”。根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信用卡仅限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信用卡及其账户。基于此,不得出售信用卡。即便购买的是他人自愿出售的真正的信用卡,由于出售行为的违法性,购买者无法取得合法持有依据,并不影响“非法持有”的认定。

江苏检察院也在官网提醒,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企业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给他人,一旦被不法分子乘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实名办卡人员将面临信用处罚、业务限制、账户管理严格等严重后果,甚至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替罪羊”,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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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在打击欺诈和洗钱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居民的正常需求不应受到限制

“银行作为商业机构,在打击洗钱和电信诈骗方面确实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在董正看来,在“剪卡行动”的“两个剪卡”中,“剪银行卡”比“剪电话卡”更重要,因为犯罪分子要想获得资金,就必须通过银行卡账户进行转账。

银行也在不断升级反洗钱制度。一位银行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近年来,银行协助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公安部门加大力度,防范类似案件发生。对于涉嫌异常交易的银行卡,会采取限流、冻结等措施。

比如,银行会根据客户历史账户交易情况,对客户账户安全进行分级,当低频账户突然出现大量现金流量时,客户的使用行为就会被银行系统判定为存在安全风险,银行将降低该银行卡的相关限额。

“剪卡操作确有其必要,银行限制转账也是为了进一步打击洗钱、电信诈骗等,但这不能成为过度限制用户正常金融需求和使用的理由。”董正进一步指出。

王鹏博也认为,目前部分银行降额幅度过大,部分银行卡限额低于500元的必要性有待验证。银行确实有打击欺诈和洗钱的义务,但不应做过头,成为阻碍持卡人合理转帐需求的理由。

此外,另一位银行相关人士表示,银行在调整相关业务时,应提高监控模型的识别准确率,降低误判率;对于触发限额调整机制的账户,应给予更多解除限制的选项。同时,对于容易被模型误判的操作行为,银行应酌情增加与用户的沟通,避免多次误判给用户带来困扰。

值班编辑 Guli Kang Hee Hee